甘肃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依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和各类科研力量,打造甘肃文化创意产品品牌。为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甘肃文化创意产业,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文物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产值亿元以上单位达10家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发展目标: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特别是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运用创意和科技手段,以谋划和实施项目为途径,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为保障,试点先行、逐步推开,树立品牌、加快发展,使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成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引擎。到2020年,文化创意产品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企事业单位达到10家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产值在全省文化产业产值中的比重达到30%左右,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逐步把文化创意产品培育成文化旅游产业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促进全省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分三个阶段实施今年底开始试点
我省将分三个阶段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第一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为试点阶段。在庆阳市等地区和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文发集团、读者出版集团、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等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全社会积极申报参与开展试点,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创意研发、生产、经营的经验做法;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制定支持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化参与的政策。
第二阶段(2018年),为推广阶段。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全面推广试点经验,不断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水平,不断拓展产品推广和营销渠道,逐步形成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具备条件的各级文化、文物单位每年推出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培育3~5支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团队,打造3~5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全面参与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文化旅游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第三阶段(2019年~2020年),为全面发展阶段。大力培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市场主体,探索“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企业+手工艺人”的合作模式,逐步完善网络+实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网络。逐步形成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不断拓展文化旅游商品市场。
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各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博单位侧重于利用文物资源、陈列展览等创意开发;公共图书馆侧重于古籍善本、名人字画、个性化数字服务平台等文化创意资源开发;文化馆、美术馆侧重于高端艺术类培训、书法字画交流、舞台演艺等文化创意资源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办)侧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视频、实物等文化创意资源开发。结合构建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图书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开发适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
开展文化文物单位传统技艺老字号评选活动,挖掘、保护、发展全省文化文物单位特色传统技艺。鼓励文化文物单位所属企业引进资本,实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品创意开发领域。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的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开展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去”,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
借助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文物进出境展览和合作交流等平台,坚持展、销相结合,拓展文创产品海关出口贸易渠道,采取展、销“两路走”,促进优秀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