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累计被罚23.3万元

2016-12-21 11:10 中国财经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发布“兰银罚字〔2016〕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累计罚款23.3万元。

据悉,在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对该行此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3万元。

信息显示,在反洗钱业务方面,兰州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该单位5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此外,在国库业务上,兰州农村商业银行未按规定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核算税款。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兰州农村商业银行处以罚款0.3万元。

综上所述,兰州农村商业银行的3项违规行为,累计被罚款23.3万元。作出处罚的日期均为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