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要求严格学校 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会同教育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
《通知》指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项目的审查力度,对食堂经营场所实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
《通知》明确,中小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是校区(园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要建立健全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