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地税局主动作为提高征管能力
今年以来,伴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到位,面对着主体税种缺失、收入规模缩减、控管手段弱化等现状,榆中县地税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做大“朋友圈”,提高征管能力。
一是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堵塞税收流失。该局加强与国税局的联系协调,整合征管数据,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有效解决了机构分设给地税管理带来的信息不畅、抓手缺失等问题。在共建国地税办税服务厅的基础上,实行纳税人先缴国税,后缴地方税费,再开具增值税发票,用国税发票控管地方税费,实现新的以票控税,堵塞了征管漏洞。
二是取得工商部门支持,加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要求工商局在纳税人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时,事先提醒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履行相关纳税义务。工商局凭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为纳税人办理相关权属登记,做到“先税后证”。强化股权转让税收征管,提升了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服务国家税收征管的能力。
三是借助外力,凝聚内力,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明确房管、国土部门在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时,申请办证人必须提供地税局开据的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申请人未提供或不提供的,房管、国土部门拒绝办理申请证件,切实做到“先税后证”。同时,建立联系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