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海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房屋所有权登记征询异议的公告
申请人甘肃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下列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为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征询产权异议。请对下列房屋有异议的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古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告期满,若无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向申请人办理下列房屋所有权登记。
联系地址:红古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6211410
申请人甘肃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下列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为了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征询产权异议。请对下列房屋有异议的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红古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告期满,若无异议,登记机构将依法向申请人办理下列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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