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6年12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主持召开兰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丕玉、孙晓钢、李虎林、朱宗礼、段迎存,秘书长刘怀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广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永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部分章节和《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会议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表决,补选张建平、刘为民为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过表决,批准任命:王锐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秀江为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麟为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相元为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磊为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树瑛为兰州市永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玉梁为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志勇为兰州市皋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建平在讲话中,对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好职、尽好责,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有清醒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制度。二是对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要有清醒的认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央和省委、市委一直以来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人大工作,首先是要准确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一定要清醒,立场一定要坚定,旗帜一定要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