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三举措”促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良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项规定精神,确保作风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综合执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力促清正廉洁度元旦。
一是严明纪律规定,落实“十二个严禁”。下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并严格按照新区“十二个严禁”要求,做到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营造良好的节日风气。
二是靠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局领导和各处室(大队)负责人带头模范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发现问题是尽职、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节假日期间顶风违纪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从严查处,严肃执纪问责。局监察室将在节日期间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纪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持续加大对元旦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并通过短信提醒等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