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

2017-02-16 14:14 兰州晨报

今年起,兰州市将大幅度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养老补贴标准,对实施了计划生育的特殊家庭进行经济及生活帮扶救助。

日前,兰州市政府出台《兰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实施办法》将女方年满49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10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从原来的每人每月 400元提高到800元。对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并享受特别扶助金的夫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对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的失独家庭将享受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再生育补助。对自愿进入公办养老机构养老的,按属地原则优先安排进入居住地养老机构。失独家庭优先享受医养结合服务,优先签约全科医师团队,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同时,兰州市将投资134万元为失独家庭购买不低于500元/人的综合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