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被确定为甘肃省婚育新风示范市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妇联等11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所有市(州)普遍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兰州、定西、天水、庆阳、陇南、金昌、嘉峪关、临夏8个市州为示范市州,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省30%以上的市州达到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市标准。
根据《意见》,活动以培育“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活健康、家庭幸福”的新型婚育文化为重点,以倡导文明婚育、传播健康知识、弘扬家庭美德为主要任务,到“十三五”期末,30%以上的市州要达到全国婚育新风示范市标准,所有市(州)普遍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十三五”期间,我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州确定为:兰州、定西、天水、庆阳、陇南、金昌、嘉峪关和临夏等8个市州。为确保目标实现,我省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家庭,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宣传倡导、优质服务和政策推动,增强全社会的人口国情、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意识,推进婚育文明建设。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关注家庭需求,着眼家庭发展,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突出地域特点,不断满足群众对新时期计划生育服务的新期待,打造特色品牌。同时,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不同家庭的实际特点和需求,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作用,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活动。重点加大对边远贫困地区、弱势人群的关怀和扶助,讲求实际效果。积极倡导自觉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传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婚姻观念,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倡导婚事简办,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丰富人口文化内涵,营造夫妻平等、家庭和睦氛围,促进夫妻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积极倡导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趋向自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