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局发布2016年侵害消费者十大案例
2月19日,记者从七里河区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2016年度消费投诉十个典型案例:
1.火锅店虚假宣传,在其所发放的VIP会员卡上印“火锅店享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字样。七里河工商局决定:对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2.消费者在七里河一店铺购买的瓷砖,商家送货后发现尺寸规格与订购的不符。建兰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3.陕西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举报称甘肃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某”牌月饼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七里河区工商局金港城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责令当事人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
4.七里河区工商局西园工商所接到绍兴某器械有限公司投诉硷沟沿335号沿街商铺南区007-2兰州某兽药器械有限公司销售的金属注射器外包装侵犯了该公司注册的金属注射器的外包装,为侵权商品,执法人员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金属注射器12个,罚款5000元。
5.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张某销售的某公司生产的养生墙面漆进行抽样检验,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建材类商品质量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七里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元,罚款人民币3100元。
6.七里河区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罗某投诉,依法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某美容院进行检查,发现该美容院违规使用医疗用语并虚构接受服务的效果,存在引人误解宣传事实。经执法人员调解,由某美容院给付消费者罗某安抚金9万元并执行。
7.消费者陶某通过淘宝网店购买的店铺名为“兰州某某百合”的百合干涉嫌系“三无“商品且存在虚假宣传,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更改网页信息,并处罚款10000元。
8.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意向书并交12万元预付款,但开发商每平方米要涨价880元。经工商部门积极协调开发商向某女士全额退款12万元。
9.家具样品买卖投诉案,消费者与商家签订家具订货单约定送货安装后,商家一直未按合同约定送货;七里河区工商局经检大队责令被诉人立即退还所收定金1万元。
10.消费者彭某在七里河区某家居广场木地板专柜看好了一款木地板,并交了定金3000元,但是始终没有收到定制的木地板,后经执法人员协调,消费者彭某拿到了盼望已久的3000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