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投下两份“民生大保单”

2017-02-20 15:19 兰州日报 薛晓霞

2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为兰州市辖区内在册“失独”家庭成员以团体险形式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住院护工津贴、重大疾病、疾病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按照《方案》要求,“失独”家庭成员按照每人每年535元的标准统筹保险资金。依据当年度市计生协会核准的“失独”家庭成员人数,由市财政全额出资用于支付保障人员参保费用。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最高赔偿限额每人5万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住院诊疗期间,每日住院津贴200元,累计住院最高给付180天,津贴补助累计限额3.6万元。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门诊、住院),每次治疗费用80%给付,最高赔偿1万元。

□记者魏奇峰

保障农村安全饮水——

累计赔偿责任限额达1.2亿元 一次事故最高赔付2000万元

【兰州日报讯】近日,市水务局为所辖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覆盖的15座集中供水水厂,在中国人寿财险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限为一年的水污染责任商业保险。其保障内容为因突发饮水供水安全事故造成广大兰州市农村饮水人口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累计赔偿责任限额达1.2亿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元。

随着我市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有效防范水污染,保障供水受益人饮水安全是目前面临的重要管理任务。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共建成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水厂17座,承担37.5万人的农村人口饮水任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饮水水污染事故防范机制、保障广大农村人口生产生活、强化农村供水风险管理,遏止供水污染事故,市水务局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农村饮水安全水污染责任险实施方案》,对所辖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覆盖的15座集中供水水厂投保了水污染责任商业保险。

中国人寿财险公司兰州市中心支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农村饮用水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将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维护农村饮水安全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化解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农村居民饮水难而带来的群体不稳定因素,为因水污染造成农村居民住院治疗花费提供保险报销。同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饮水安全意外事故后,为控制污染物的扩散,减少受益人口供水影响而发生清污费由保险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