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政策解读

2017-02-27 11:36 兰州日报 刘晓芳

政策解读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兰州市以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能满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尤其是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社会城镇化及工业化等进程加快,我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还存在一定的供需不平衡。

基于此,兰州市政府于近日正式印发了《兰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十三五”末,构建与兰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市民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体系完整、功能互补、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兰州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兰州市市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到2020年,全市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达9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现状: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85个

《规划》表明,2015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385个(含村卫生室),其中医院9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26个,卫生院69个,村卫生室74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个,健康教育所(站)4个,卫生监督所10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82个。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4774张,其中:医院21230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268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76张。卫生人员39758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4190人,增长了11.78%;卫生技术人员30967人,与2014年相比增加1804人,增长了6.19%;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2354人,注册护士13107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技术人员2956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1681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766人。基本建成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3.5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6.13/10万,新生儿死亡率下降到3.6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5.81‰,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84‰。

困难: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以药养医依然存在

目前,我兰州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卫生资源大部分集中在部分县(区),城关区和七里河区医疗资源相对充足,而安宁区则相对较少,各种类型的三级医院过于集中,分布不均衡。市区的部分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资源基础薄弱,缺乏高素质的医疗技术人才,医疗水平不佳。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尚未明确自身的功能定位,实行分级诊疗制度困难重重,城区的部分三级综合医院人满为患,超负荷运行,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卫生资源不足,综合服务能力较低,致使某些本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的疾病,却需由上级医院来承担诊疗任务。

护士为住院患者换液体

由于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政府投入不足,科学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导致以药养医现象在市区的部分公立医院依然存在。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社会办医所占的份额和服务量相对偏少,且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规模也普遍偏小。医养结合的康复、护理、养老等中间型医疗机构缺失,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市办综合医院床位以800张左右为宜

结合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的用地布局、综合社会经济及人口发展情况,依据辖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交通等情况,分类确定医疗机构的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设置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所市办综合性医院;设置兰州市中医医院1所市办中医类医院;设置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兰州市精神病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兰州市肺科医院、兰州市口腔医院4所市办专科医院,形成完整的兰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0张床位标准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促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不合理增长,县(区)办综合医院床位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可适当增加,市办综合医院床位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由市场调节

到2020年,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由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5万至6万居民区办好1所由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个行政村应设置1个村卫生室,在人口聚居较多的自然村应设立卫生室,乡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不再单设村卫生室。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规划期内在东部科技新城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需求可适当增加。

按照所承担的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重在提升床位质量,提高使用效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达到0.80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10.92人

根据各县(区)9年的病床变化,结合未来人口增长情况和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因素,依各县(区)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各地差异,制定各县(区)床位配置标准。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控制在7张;其中,医院床位6.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0.8张。在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床位4.70张,社会办医床位1.50张。各县(区)按照公平和效率统一的原则,根据未来人口规划、辐射范围和目前现状统筹考虑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

依据各县(区)近几年的卫生人力资源变化情况,结合未来人口变化和居民潜在的医疗需求,不断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0.92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4.1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4.62人。医护比应达到1:1.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床护比不低于1:0.6。

 到2020年县(区)域内就医比例达90%

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等级医院之间,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控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到2020年,县(区)域内就医比例达到90%。公立医院要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服务能力,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将恢复期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逐步承担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工作,推行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逐步实现签约服务。到2020年,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格局。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利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的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