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兰州市直属机关党建示范点”荣誉称号。
2014年伊始,兰州市检察院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一流党建平台、一流领导班子、一流管理机制、一流保障措施、一流工作业绩”五个方面的创建标准,狠抓“五个一流”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党组织,动员和组织市院机关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经过三年不懈努力,2016年底市检察院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兰州市直属机关党建示范点”荣誉称号。
坚持将党建工作摆在首位,正确引领业务工作
院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党组书记亲自抓,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并采取年初部署,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并由政治部主任兼任机关党委书记。每年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科学规划、深入推进创建“五个一流”机关党建示范点、“党员先锋岗”、“一把手”抓党建工程三项主题活动,创建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党建工作实现了规范化。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创新性开展党建工作
一是强化党课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章》、《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列为重要学习内容,有机融入每周五上午全院政治理论学习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检察长在全院上党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所在支部上党课,各支部书记为本支部党员上党课。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与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真正把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真正落实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职能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机关党组织都认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回归。
三是不断丰富载体,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规范化水平。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群众反映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的要求,狠抓支部建设和支部的各项活动。紧扣全体党员干警的思想脉博,密切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实行专兼职结合,党内党外结合、在岗时间与八小时以外结合、先进模范事迹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不断丰富党建活动的内容形式,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四是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队。市检察院235名在职党员全部编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并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内容主要以宣讲政策法规和调解纠纷为主,同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是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重视奖先评优工作,4年来检察院4名党务工作者、16名党员受到工委表彰奖励,市检察院控申处、职务犯罪预防处被授予“党员先锋岗”称号,“职工书屋”被市总工会、工委授牌。
注重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机关党委、支部按时换届。2015年选举产生第四届机关委员会和成立第一届机关纪委。针对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化情况,对党支部及时进行补选和改选。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全院234名在职党员分10批在市委党校参加了轮训。购买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安排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每年按要求发展党员、转正党员。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和管理制度。每年年初重新核算每位党员应缴党费数额,年底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保证党费改缴管理规范。2016年对全体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2008年以来全体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补交党费102347.55元。今年设立党费专户,实行专人管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认真落实《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院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机关纪委和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和谈心谈话制度。2016年约谈党委委员及支部书记28人次。
重视和加强群团工作,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
院党组、院领导、机关党委高度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目前,市检察院机关工会、青联分会、妇委会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到位,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作用明显。建成了检察文化长廊和党员活动中心、职工活动中心,职工食堂、保健室、理发室、图书室,建设了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活动场地并购置了运动健身器材、设施等,适时开展文体活动,成立了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篮球队,定期举办比赛。开展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参加了市直机关第八届运动会、广播操比赛。举办了市检察院机关“迎五一”文体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检察情、祖国颂”文艺演出及2017年“立志检察”新春联谊会,这些活动的开展,都极大地丰富了检察干警的文化生活,凝聚了人心,促进了机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