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级价格调节资金使用方案出台 全年将安排资金4123.5万元

2017-03-24 13:55

昨日,兰州市市级价格调节资金使用方案出台,全年将安排资金4123.5万元,用于淡季蔬菜储备配送、肉食直销店以及临时蔬菜、肉类价格变动和社会救助保障等。

  据悉,为保证兰州市场淡季蔬菜(11月至次年3月)供应,市本级安排500万元用于直销店淡季蔬菜配送储备补贴,配送储备费用每斤补贴0.25元,据实核拨,由市本级承担。市本级安排623.5万元,用于社区蔬菜肉食直销店运行补贴。市本级安排500万元用于蔬菜临时价格调控。在蔬菜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或传统节日期间,由市场投放“平价菜”“平价菜”的价格根据市场供求状况临时确定。市本级安排500万元用于肉类临时价格调控。同时,临时价格调控资金安排2000万元,主要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