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在全省复制推广18项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

2017-03-28 10:51 兰州晨报 刘琼

3月24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深入推进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甘肃省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明确,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18项自贸区改革事项。

根据《意见》,甘肃将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主要有,投资管理领域:“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等3项;贸易便利化领域:“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6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2项。

除此之外,《意见》还明确了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其中包括“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委内加工监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等7项内容。

与此同时,《意见》还要求,兰州市、武威市、兰州新区和兰州、金昌、天水、酒泉、张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率先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着力复制推广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确保做精做细,为全省复制推广工作提供可借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