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正式取消
3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省发改委发布更新了《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新目录变化包括,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项目的批复》将“兰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予以取消;同时,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通信邮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费”予以取消;此外,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批复》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列入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