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社局: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激发党建新活力

2017-04-07 16:07 兰州日报 赵万山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创优争先”活动,使党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市人社局近日出台《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组织党员活动日制度》,并在全局各支部实行。

《制度》确定了“党员活动日”的时间、地点及范围,活动内容及形式,并对组织实施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制度》,“党员活动日”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固定每月10日为党员活动日(逢节假日或全局临时重大事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党组织关系在局机关的全体党员均参加活动。活动内容主要有学习教育、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文娱活动、志愿服务、党务工作和其他需要开展的活动等。要求党员活动日要做到有安排、有计划、有考勤、有内容、有场地、有效果、有记录,切实通过党员活动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

据了解,市人社局各支部将以党员活动日为平台,结合“三会一课”、党员志愿服务、扶贫帮困活动、业务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建新活力,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