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积极报送2017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
近期,财政部下达我省2017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58亿元,包括土地储备项目,政府收费公路建设,其他有对应项目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针对我市2017年新增专项债券需求,对照近期财政部下发的《地方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本级、县区、兰州新区积极会同本地区国土部门、交通部门根据年度土地储备、收费公路计划和建设项目状况,确定了本地区土地储备、收费公路及其他项目融资计划。
经筛选后土地储备项目申报专项新增债券58.6亿元,政府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申报专项新增债券33.2亿元,其他有对应项目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包括污水处理、棚户区改造、自然生态保护、社会福利及其他农村建设项目等)申报专项新增债券26.58亿元。下一步,我市将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做好项目前期资料入库工作,尽可能争取专项债券额度,为全市经济发展与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