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限购区内首套房首付比例提至30%

2017-05-04 11:18 观点地产网

5月2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决定在城关七里河安宁限购区域内实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政策于5月1日起执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文件,《通知》要求,缴存职工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30%,在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变。

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至不低于40%,兰州市户籍及非兰州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在非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变。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仍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的规定,即原标准执行。目前该中心首套房及二套房的认定,以申请人及配偶在中心信息系统的合计贷款记录次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