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纪律审查临时党组织 发挥教育监管大作用
2017年1月8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强调临时党支部要“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为严格执行《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执纪审查工作中的协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的监督管理。5月10日,城关区纪委制定了《城关区纪律审查临时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省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组中成立了1个临时党委和12个临时党支部。
《暂行办法》从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组织领导等方面对纪律审查工作机构临时党组织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机构人员的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监督,有效防止违规办案、知纪违纪等行为的发生。该《暂行办法》明确了临时党组织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服务执纪审查工作、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做好党建工作资料归档四个方面的工作职责。这是纪检机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协调组织和战斗堡垒作用,对纪检机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自我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暂行办法》按照“同步成立、同步工作、同步撤销”的原则,在纪律审查工作机构成立时,建立临时党组织。
在问题线索核查组建立临时党支部,重点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是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所在,也是纪检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的迫切需要。同时,为了强化对纪律审查临时党组织的领导,区纪委申请成立了临时党委。临时党委书记、副书记由区纪委负责同志担任,党委委员由各核查组组长担任。临时党支部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100%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和人员配备到位。
第八核查组临时党支部书记廖广伟表示:成立临时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将对党员的标准和对纪检干部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执纪审查每一个环节,有利于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把纪委的执纪监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第二核查组临时党支部纪检委员董昕表示:城关区纪委制定了办案安全承诺书,要求核查组每位办案成员签订,防治办案过程中发生“跑风漏气”等影响公正的现象发生,使大家时刻紧绷工作纪律这根弦。
据了解,城关区纪委在核查问题线索的审查组中成立临时党组织,这在全市8个县区尚属首例。审查组设临时立党组织标志了在带领队伍、提高效率、把关定向,尤其是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彰显出“党委就是旗帜、支部就是堡垒、小组就是铁拳、党员就是标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