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对下一阶段多项管控措施并举保卫“兰州蓝”
今年1月~5月,兰州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84天,同比减少13天,达标率55.6%,综合指数7.28,同比上升11.7%;近郊四区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为:城关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城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恶化。6月15日,兰州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下一阶段全市空气质量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限处罚
据通报,近期空气质量下滑主要是由于外来沙尘、本地工地扬尘、道路保洁作业不平衡等原因造成。
下一步兰州市将通过多项管控措施保卫“兰州蓝”。首先,兰州市大气指挥部办公室、市城管委和市综合督导巡查组将对拒不落实抑尘措施、屡查屡犯的施工工地,实施停工处罚,追究监管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高限处罚,达到刑罚条件的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对履职不到位或失职渎职的人员,果断采取问责措施,切实使高压严管成为治污工作常态。同时,在夏季臭氧易发时段,兰石化化肥厂、西固电厂、二热电厂要执行冬防期间氮氧化物一级排放标准,确保污染物排放维持在最低水平。七里河区、西固区政府负责,责成区域内所有化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砖瓦企业开展监测抽查,不能达到国家新标要求的一律严禁开工生产。
对施工工地实行24小时监管
另外,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建立联合巡查检查制度,对施工工地实行24小时驻守监管,督促落实各项防尘抑尘措施。兰州市大气指办将运用远程监控、航拍取证等手段,全方位督促各项措施落实,提高管控效率。除重大民生项目外,施工工地渣土车辆一律停运。
由兰州市城管委牵头、四城区政府负责,合理调配力量,对城区主次道路加强除尘保洁、洒水保湿。皋兰县、榆中县政府负责,对省道109线及东金公路加强积土清理及洒水降尘。
从6月开始,全市将启动网格监管社区排名机制,对每周排名后十位的街道、乡镇党政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并由所在区县进行提醒约谈;对连续四周排名后十位,且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由所在区县对街道、乡镇党政分管负责人告诫约谈;对连续八周排名后十位,且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责成所在区县对街道、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