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9月10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兰州市人才结构,使人才引进更加适应新形势,兰州市近日出台了《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将实施七大引才亮点政策,被引进的人才将享受从柔性引进、财税金融扶持,到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多个领域的优惠政策,以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
政策解读——
亮点一:急需紧缺人才分三类
《办法》明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分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创新创业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针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不到急需紧缺专业技术的岗位。学历方面要求市属近郊四区至少要达到“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远郊区县达到二本及以上,医疗卫生岗位放宽至三本及以上。职称方面要求达到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学历、职称符合其一即可。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具备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年龄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即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
亮点二:鼓励柔性引才
鼓励柔性引才。对不愿改变原工作单位工资、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特聘、兼职、专利或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鼓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引进的人才,实行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方式。对一些特殊需要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年2万-5万元的生活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兰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1个月以上,每年给予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并可免费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给予1000元的租房补贴。
亮点三:优化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方面,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制定了不同的引进程序。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只需申报、评审、认定三个环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引进,需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认定等六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
特别是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兰州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专项办理。
亮点四:解决住房等方面后顾之忧
住房保障等服务工作方面,对愿意在兰州市安家落户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对急需紧缺的国内外科技型创业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对科研、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创新人才以及嫁接式企业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在与企业签署创业合同后,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引进的实用技术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兰州市没有住房的,采取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住房两种住房保障形式。住房补贴按照正高级职称人才不低于150平方米;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不低于120平方米;硕士学位或高级技师人才不低于90平方米执行。租房补贴按当时兰州市市场住宅平均月租金连续给予三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按上年度兰州市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的60%计算。
另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根据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多渠道、多方式、有重点、分层次解决。子女入学按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实施,享受与兰州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人才落户、职称评定、健康保健服务等都将按优先便捷的原则做好服务。
亮点五:九项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引才
《办法》同时明确九项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引才。
1.兰州市财政每年安排了不少于5000万元的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2.对引进的20万元以上年薪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给予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足;
3.高层次人才(团队)注册企业可优先申报政府部门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4.对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
5.海外留学归国创新创业人才携团队来兰创新创业的,其团队核心成员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将连续三年给予生活用住房的租房补贴;
6.对高层次人才(团队)申请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的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助。自行解决工作场所的,提供3年资助;
7.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连续5年,其交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先征后奖”的形式,将税收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新产品或扩大再生产;
8.高层次人才(团队)与兰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从事技术转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其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
9.对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给予一定的财政专项补贴。
亮点六:五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新创业
税收方面也有五大优惠政策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1.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创办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创办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创办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4.创办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创办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亮点七:金融扶持解决创业“融资难”
金融扶持政策方面,通过增加贴息、奖补和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等形式,以及制定科技创新创业重点支持项目目录及指引,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商业银行探索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企业、科研单位与商业银行开展买方信贷、金融租赁等新的合作业务,扩大银行授信额;支持各银行的创新业务在兰州市先行先试,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股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质押融资;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财产保险、产品信用保险、业务中断保险等险种;有重点地在全市科技创新产业中选择一批高成长性企业,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集中力量实施改制、辅导,加快企业上市步伐;鼓励科技创新企业综合运用各类融资工具;积极推动企业参与“新三板”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