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明年起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2017-11-03 15:14 西部商报 马莉

11月2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兰州市计划从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争取利用三年时间,确保包括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制度内的法定单位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兰州市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日益扩大,受益人群日益增多,工伤保险事业整体形势发展良好。2017年以来(截至9月底),兰州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33312人,全市新建项目参保率达到100%。受理工伤认定962件,劳动能力鉴定562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基金15401万元,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但目前参保单位结构上存在“三高三低”现象:大型、国有单位参保率高,小微企业参保率低;生产性行业参保率高,服务性行业参保率低;中心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参保率高,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参保率低。

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身规模小、人数少、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往往一起工伤事故破产一个企业,拖垮两个家庭。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急需工伤保险的助力护航。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群体。兰州市人社局要求各县区人社局、经办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对本辖区内所有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进行全面摸底,明确扩面征缴任务和计划,力争实现2018年单位和人数参保达到70%,2019年达到90%,到2020年“十三五”末达到100%的目标,基本实现制度内的人员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