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出炉
1月17日,记者从兰州市安委会获悉,为加强全市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安全管理,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兰州市安委会近日制定了《兰州市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2018年全市批发企业控制在6户以内,全市共设立120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
《规划》要求各区县、兰州新区、高新区要将零售经营布点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市规划数量范围之内,不得在榆中县和平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和镇,永登县树屏镇区域内靠近城区和在主要交通沿线的村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严格控制区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不得超出规划范围实施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据了解,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布点总体规划周期为一年,本次总体规划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根据全市的经营社会发展实际,兰州市安监局可适时调整全市烟花爆竹总体规划。按照《规划》的布点规划数量和分布要求,批发企业:依据省安监局总体规划,全市批发企业控制在6户以内。针对兰州市实际情况对现有批发企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必要时适度调整压减。全市已批准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可在全市范围内销售,但必须重点保障远效县区的烟花爆竹产品供应。零售经营单位:全市共设立120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区县安监局、兰州新区安监局和高新区安监局按照本规划结合辖区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