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出台文件 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

2018-08-13 08:51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刘健)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兰州新区出台《兰州新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若干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为国家级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若干措施》放宽了经营范围登记条件和住所登记条件。在经营范围登记方面,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由申请人自主申请,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记载主营经营项目,其余经营项目由申请人依法自主选择开展经营活动。住所登记条件方面,兰州新区提出,推行住所(经营场所)自主承诺申报制,申请人不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文件,但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同时,推行企业“集群注册”“工位注册”,支持商务秘书企业住所托管服务等。

推行“容缺登记”制是兰州新区此次登记改革的另一重要内容。为进一步简化招商引资项目的提交材料及程序,大幅减少因申请材料问题导致申请人来回跑动次数,《若干措施》规定,只要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人身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的行业,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存在缺陷或者瑕疵的,允许在主要登记材料齐全、未出现实质性错误、不影响登记效力及登记事项录入情况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容缺登记承诺书》,登记机关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文件、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方法,先行予以受理和审查,并核发营业执照。颁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负责提供跟踪服务,帮助申请人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合法规范经营。

《若干措施》还提出,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从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材料、住所自主申报、经营范围标准化、当场核准发照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捷的登记条件,建立高效工商户市场准入体系;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承诺办理注册登记10类业务“最多跑一次”;推行“互联网+商事登记”便民登记服务,提供网上登记、现场登记、政银便民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登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