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场堡高速公路大队公告
信息兰州网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场堡高速大队2016年1月至2018年9月,依法扣留逾期未处理的重型半挂车1辆和因驾驶员离开现场后大队代为保管的无主小型汽车7辆进行公告。请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见公告后及时前往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后三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对这些车辆进行处理。
车辆名单:甘A2U246、甘AYN972、甘JCY717、甘AGQ786、宁ACK540、甘AGB328、小型面包车品牌HFJ637OH(无发动机号车架号)、甘A51004重型半挂。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盐场堡高速公路大队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