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家收钱不发货 工商维权解民忧

2018-10-22 10:10 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通讯员 刘兆强 记者 袁文波)10月21日,记者从城关区工商局了解到,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一起消费纠纷圆满解决,商家退还给消费者杜女士全部货款5300元。

2018年5月,来自张掖的杜女士在城关区一家公司订购了1台冰激凌制造机,并以银行卡刷卡的形式预付全款5300元。到了8月,杜女士仍未收到机器,期间一直通过微信催促该公司尽快发货。该公司负责人以物流发货慢、货源紧张等理由拖延发货,后期电话关机,对消费者合理要求不理不睬。杜女士心急如焚,于是通过12315投诉,要求该公司尽快发货或者退还货款。拱星墩副食品市场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初步了解到:消费者投诉的地址号是个大号,所刷POS机的所有人是个体,其营业执照范围并不包括销售冰激凌机,消费者也只记得商家姓刘。

为给消费者挽回不必要损失,拱星墩副食品市场工商所工作人员先是找到的POS机所有人,经了解POS机所有人与刘某为朋友关系,据此确定了刘某的公司名称,再到该公司找到了法定代表人刘某。起初,刘某口头答应尽快发货,但几天后还是迟迟不发货。经过工商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的协调和宣传《消法》,商家退还给消费者全部货款5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