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安宁区为困难群众解困提供政策保证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徐俊勇)近日,兰州市安宁区出台实施《兰州市安宁区困难群众救助暂行办法(试行)》及《兰州市安宁区创新主题救助方式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安宁区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解困提供政策保证。
此次《兰州市安宁区困难群众救助暂行办法》将困难群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由安宁区常住户口,扩大到在安宁区办理居住证、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在户籍所在地未得到救助的安宁区外户籍的外来务工困难人员,在安宁区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并且在户籍所在地未得到救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安宁区户籍在校困难学生。救助条件进一步放宽,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兰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的家庭,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及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苯丙酮尿症等四类特殊病种的困难家庭均纳入救助范围。《办法》规定实行分类救助,市级民政部门公布的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总额最高达到6万元(含多次住院累加支付)。
在此基础上,安宁区还提出创新主题救助方式,对全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开展专项救助、节日救助、时令救助等10余项救助活动,大力解决困难群众救急、救难和兜底救助问题,达到救助对象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