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安全带开车被曝光 兰州交警部门 涉事辅警已受到处罚

2018-11-13 10:33 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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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至网络的当事辅警视频截图

信息兰州网消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马成斌) 11月11日,有群众在网上爆料,兰州一交警未系安全带开车拍摄短视频。该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本报记者通过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涉事交警为七里河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由于其行为存在交通违法,已受到相应的处罚。

11日,有群众通过网络爆料称,一身穿交警制服的人员在驾驶车辆时,未系安全带驾车,存在违规行为。群众在网上爆料的图片上显示,一男子身穿荧光色交警制服,在某社交短视频发布动态称“我来了,就要做212国道最野的车手,守护七道梁段的通畅安全”,动态配有图片,图片显示其在驾驶座上左手托腮,右手握住双向盘,未系安全带。11月12日,记者从网上看到这段视频的截图,一交警一手扶方向盘开车,一个手靠着车窗,未系安全带,似乎是摆拍。

11月12日下午6时许,记者通过兰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经核实,事件当事人系七里河交警大队的辅警,其于11日在国道212线未系安全带行驶,涉嫌交通违法,已依法处罚录入系统,同时对其本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罚款50元。同时,兰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已将此事公布在微博上,并附有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