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一司机酒驾被查 竟向交警提出这个要求
信息兰州网消息 2019年1月14日7:00-9:00,龙泉高速公路大队在辖区永登收费站广场开展酒驾晨查行动,8时10分,查获一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员杨某驾驶号牌为甘AJ3**3小型轿车,接受大队执勤民警检查时,车内有明显酒味,执勤民警随即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48.4mg/100ml,杨某涉嫌饮酒驾驶。
杨某称,自己是前一晚和朋友们一起喝的啤酒,觉得睡了一晚应该没事了,没想到检测结果竟是“隔夜醉”。杨某并不知道饮酒驾驶如何处罚,交警明确告知后,杨某一味央求交警能否只扣11分,给自己留1分。殊不知,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岂容随意篡改。
驾驶员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代码:171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杨某被处以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