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春节期间可燃放8天烟花爆竹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切实做好兰州市 2019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1 月 16 日,记者从兰州市安委办获悉,兰州市出台《2019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兰州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去年 120 户的基础上,压减控制在 110 户以内,燃放天数确定为 8 天。当环保部门发布重度污染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明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今年兰州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户数在 2018 年 120 户的基础上,压减控制在 110 户以内。市安监局会同市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制定并公告全市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划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广泛宣传,劝导广大群众到本辖区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保证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保证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大气环境良好。
按照《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近郊四区燃放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1 月 28 日)、除夕(2 月 4 日)、正月初一(2 月 5 日)至正月初五(2 月 9 日)、元宵节(2 月 19 日),从上午 7 时至晚上 24 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 2 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届时,环保部门根据市大气污染环境检测结果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预警时,近郊四区停止燃放烟花爆竹,各零售网点停止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停止向各零售网点配送烟花爆竹。
实施烟花爆竹风格化管理。《方案》明确,各区县、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特别是近郊四区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将任务、人员、责任落实到三级网格中。各乡镇(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安监站开展巡查工作,确保禁放时段、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公共领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确保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和大气防治目标任务的实现。
《方案》还明确,1 月 20 日前,市安监局会同市环保、公安、质监等部门制定并公告全市允许经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同时,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划设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上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在媒体发布向全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