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 机动车车险投保缴费实名制

2019-03-05 10:42 兰州晨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年来,车险市场出现一些抢单以及车险保费垫付行为,部分保险机构及业务人员为争抢业务,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为其缴纳保费,生成保单以锁定客户,这种恶性竞争扰乱了车险市场正常秩序。3月4日,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自3月1日起,我省范围内已全面实施机动车辆保险投保人实名缴费认证试点工作,完全杜绝车险市场乱象。目前,全省18家财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

投保人不是车主,最多投4份险

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认证是指投保人购买车险时,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核对缴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缴费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一致。根据政策规定,凡在甘肃省区内投保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车险的个人车主,在缴纳车辆保险费时均需通过实名验证。

一个投保人最多可以给几辆车购买保险?当投保人是车主本人时,可以无限制投保。而当投保人不是车主,且车主是个人时,同一投保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非自然人,最多只允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各2辆车。如投保人和车主不是同一人时,需要提供证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的文件等资料。证明材料缺失的,须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经营场所进行销售过程录音录像。

严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以各种形式为投保人垫付保费。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车险投保人实名缴费认证试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甘肃地区机动车辆保险销售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力打击保险业洗钱、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举措。

可用四种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目前,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验证系统已广泛覆盖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现金四种支付方式,方便投保人缴费。对投保人采用现金支付等较难执行实名验证的情况,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积极引导投保人到经营场所完成缴费工作,支付过程应录音录像。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购买车险价格与保费支付方式无关,不会因为实施投保人实名缴费而增加。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明确要求,在甘肃省辖内为保险公司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汽车销售和维修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以及依托汽车企业成立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必须在营业场所公开悬挂“保险代理业务合作服务信息公示牌”。消费者如发现本代理机构有强迫、引诱或限制您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等侵犯您选择权行为的,可拨打投诉电话12378向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