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13条措施全力助推兰州新区综保区发展

2019-04-04 09:43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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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关综合业务一处副处长顾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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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张柯

信息兰州网消息 根据1月12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4月1日,兰州海关推出13条措施,助推兰州新区综保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从当日兰州海关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兰州海关推出的13条工作措施,涉及创新监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坚持简政放权,便利企业管理;支持项目建设,培育竞争优势等3个方面,具体为——

A 创新监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方面(6条):

1.对境内出入区不涉税、不涉证、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实施便捷进出区管理模式;

2.允许区内富余仓储能力的场地存储国内货物、物品;

3.允许区内电子产品、进口粮食、食品加工等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

4.便利区内企业和区外加工贸易企业之间保税货物的流转;

5.对境外入区的食品、动植物产品实行“先入区后检测”;

6.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中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的改革试点经验。

B 坚持简政放权,便利企业管理方面(4条):

7.全面落实“四自一简”措施,即:简化区内海关业务核准手续,支持企业自主备案货物信息,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

8.对于区内新设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企业,经评定符合有关标准的,直接赋予最高信用等级;

9.对于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对其消耗性材料进行核销管理;

10.对于研发、展示的医疗器械,不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

C 支持项目建设,培育竞争优势方面(3条):

11.大力支持区内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跨境电商、保税融资租赁、全球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12.允许区内具备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生物医疗检测企业开展保税检测业务;

13.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区内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