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注意 三种形式可参加社保
信息兰州网消息 6月即将结束,每年这个时候也是毕业生离校的时候,对每一位即将走出大学校门的学子来说,紧接着就要找工作就业。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鼓励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然而不管是就业还是创业,有了工作还是暂时没有工作,如何缴纳社会保险是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近日,就大学毕业生关心的社会保险事宜,记者采访了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最为普遍的,也就是毕业后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合同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毕业大学生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具体缴纳的险种是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第二种是没有就业返回原籍的毕业生,这种情况可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由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第三种情况是没有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是街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交社保目前分为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个人交社保是指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交社保的第一种方法是单位辞职人员找人事代理公司帮你交。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和“职工社保”几乎一模一样,五种社会保险都可以缴纳。个人交社保的第二种方法是“居民社保”,居民社保主要针对的是儿童、老年人、无业居民或自由职业者,不过居民社保只能交两种,即养老和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都是交不了的,而且都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交社保是指在职人员的“五险一金”,其按缴纳比例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这种社保一般称为“职工社保”。
我省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参保登记工作方面,根据人社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动态调整管理工作》要求,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发了《建立完善参保登记动态调整经办管理制度》的通知。
规定所有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且还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两后生”和大学毕业的学生都在参保范围之内。
《通知》提出,各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要深入居民家中,对未满16周岁、在校学生、从业状态不稳定、还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摸清底数。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是否为特殊群体(残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五保户、低保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其他)、家庭成员参保情况、从业状态等方面做好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将该类居民纳入参保登记动态调整制度内,建立人员动态调整信息库。每逢该类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时,第一时间将其纳入应参保人群,并及时引导其完成参保登记及保险费的缴纳。通过对人员信息的动态监测,实现人员登记动态的及时调整,人员参保状态的有效管理,不仅实现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更做到参保全覆盖。
“我们也碰到过很多毕业生参加工作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这样对他们是不公平的。”该负责人提醒已毕业和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