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对稳岗企业返还50%失业保险费
信息兰州网消息 7月22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兰州市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以下简称“企业稳岗返还”)。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其中,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科目支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从“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将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另外,企业稳岗返还的审核认定参照原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实施,兰州新区辖区内所有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向兰州新区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稳岗返还资金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职工生活补助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