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交通安全要牢记 兰州公安交警发布9条提示

2019-08-26 15:18 兰州晚报

信息兰州网消息 愉快的暑期已经结束,全市各大学校都迎来了开学季,学生入学、返校和集体活动集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出行增多,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就此,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人和社会各界,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1.中小学开学,监护人应与孩子一起实地体验上下学路线,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从小培养孩子文明出行的意识和习惯。建议给孩子准备贴有反光条的书包、衣物和交通安全小黄帽。

2.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孩子走路要集中注意力,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不做“低头族”;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不要翻越隔离护栏。

3.私家车接送幼儿和学生出行,请自觉安装和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行车过程中锁上车辆儿童安全锁,防止儿童自行打开车门,发生危险。

4.农村公路安全隔离设施和人行横道较少,中小学校周边常有行人、儿童横穿公路。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乡村公路时,请保持注意力集中,行经学校周边路段请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5.接送学生上下学,要谨慎、安全驾驶,坚决不超员、不超速、不酒驾、不闯红灯。广大学生家长、老师和学生要自觉抵制“黑校车”、超员车辆,发现无资质驾驶人驾驶校车或不合法车辆搭载学生的,请立即拨打122向兰州公安交警举报。举报违法一经查实,兰州公安交警有丰厚奖励。

6.驾驶车辆接送学生,请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夜间停靠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请勿在行车道、人行横道、急弯陡坡等路段停车接送学生。

7.校车驾驶人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驾驶安全性能不合格的校车接送学生。

8.遇校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不得鸣喇叭或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9.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乘客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