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专项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清明假期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3512起

2020-04-07 10:03

交警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交警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葛强 摄

信息兰州网消息 近期天气逐渐转暖,骑行电动车的人逐渐增多,快递外卖数量较大,“清明节”全市公安交警放弃休息,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从4月1日起,集中开展电动车整治活动,对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乱穿乱跑等交通顽疾,持续发力,在全市重点路口加大查处力度。截至4月5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3512起,累计批评教育1.6万人次。

2019年7月3日19时04分,赵某某驾驶甘AD9203临时号牌二轮电动车,与袁某某驾驶甘AC9Z89号货车,在建西路与武威路交叉口发生碰撞,致赵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10日9时死亡;2019年9月26日22时05分,王某某驾驶甘EH4579号电动车沿元通大桥由北向南行驶至元通大桥与靖远路交叉路口时,将行人杨某某撞倒,致二人不同程度受伤。

为了有效减少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出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组织警力持续治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多举措加强电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首先突出重点路段。抓住城区主要车流干道,增派警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整治方式,在辖区街道对街面电动车进行轻微违法劝导和重点违法查处。其次突出重点时段。在上下班高峰易拥堵及车流密集的路段定人定点,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车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避免发生交通拥堵,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突出宣传引导。在严查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的同时,秉着处罚重点违法、劝导教育轻微违法、责令现场消除隐患的原则,做好电动车驾乘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对驾驶人讲解违法行为和隐患的危害,教育驾乘人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建安全、文明交通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