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改正垃圾分类问题 正宁路夜市管理方 被罚1000元
信息兰州网消息 日前,兰州市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白银路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正宁路夜市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正宁路夜市管理方兰州青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夜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数量不足,执法队员当场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当天20时前整改。
执法人员于次日再次前往该处“回头看”,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执法队员遂向当事公司下发了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2019年2月1日出台的《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之处罚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入立案处罚阶段。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艾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