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兰州海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兰州海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兰州海关监管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等规定,兰州海关所属四个事业单位计划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毕业证所标注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未达到所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兰州海关网站下载《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08∶30至6月22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可直接与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方式见《兰州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9∶00至6月23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6月22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6月18日(星期四)9∶00至6月23日(星期二)20∶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9∶00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兰州海关划定最低分数线,并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试卷为两个科目的合订本,在考试开始前5分钟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8月20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300分,换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备案证明。2020年能按期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由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
3.职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程序。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专业能力测试
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由兰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试方式为现场专业理论小测试和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8月底在兰州海关网站另行通知,考试次日在兰州海关网站公布测试成绩。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兰州海关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内容: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照换算为百分制的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之和)高分到低分及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参加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兰州海关网站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十、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提请兰州海关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兰州海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招聘的,由兰州海关所属各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2020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或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经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兰州海关人员招录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兰州海关人事教育处组织实施,笔试工作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实施,由兰州海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及举报受理。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应试者凡与兰州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存在直系亲属等回避情形的,报名时应主动回避或向兰州海关人教处咨询。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试者隐瞒应当回避情形未回避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六)本公告在兰州海关网站和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发布。
兰州海关报名咨询电话:0931-7705111 7705130
监督举报电话:0931-7705273 770516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48653
兰州海关联系电话及地址见《职位列表》。
兰州海关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