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交建集团“三亏禁令”“五个不准”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0-06-16 17:00

信息兰州网消息 6月16日,省公交建集团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成本管控加强作风建设的“三亏禁令”和“五个不准”规定》,以实际行动,为推动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亏禁令”明确指出,亏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禁止提拔;亏损项目的项目经理禁止提拔;亏损企业禁止新建、购买办公楼。

“五个不准”明确要求,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分公司、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下属企业),不准公款购买香烟、购买消费茅台酒等高档酒水;不准参加管理企业、服务对象和劳务队等有关对象的宴请;不准超标准接待、相互攀比、同城相互吃请;不准报销招待费,公款购买、收受赠送名贵土特产;不准铺张浪费、大手大脚、不讲成本,不讲效益。

“三亏禁令”“五个不准”规定的制定,体现了省公交建集团在改革发展中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自2019年4月正式组建成立以来,省公交建集团党委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布署、同步推进,在第一次党委书记办公会及第一、二次党委扩大会议上,就严明纪律规矩、抓好成本管控、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经过持续一年多的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所属各企业的成本意识明显增强。为巩固一年来的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集团公司党委以正式文件印发《公交建集团党委关于严明纪律规矩 强化成本管控 加强作风建设的“三亏禁令”和“五个不准”规定》,作为集团公司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