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检察院对3起涉黑案件提起公诉
信息兰州网消息 6月19日,城关区检察院对外公布消息称:检察机关连日来对3起涉嫌黑社会性质团伙案提起公诉,共计被告人56名。
1 涉黑团伙34人涉嫌7项罪名
近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武某、雷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共指控被告人34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诈骗、故意伤害7个罪名。
自2013年以来,被告人武某先后纠集被告人雷某、马某某、魏某某等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形成较为稳定的以把控地下赌场经营、非法替他人索债为主要活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兰州市城关区,并在兰州市范围内及周边多地有组织地通过暴力、威胁、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参与他人地下赌场经营,非法讨债,多次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侵害多名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 典当行成掩护12人团伙违法索债
6月15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康某某、李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共指控被告人12名,涉及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4个罪名。
经依法审查:2014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康某某以其任法定代表人的“某某典当行”为依托,与借款人口头约定高息放款,在收取砍头息后进行放款。当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全额偿还借款后,纠集、指使被告人侯某某、史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人采取贴身不间断跟随、张贴标语等软暴力方式,在债务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形成心理强制后,或强迫借款人签订借款金额(包含高额利息、罚金等)远高于实际本金的借款合同,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状中虚假陈述借款金额;或强迫借款人以汽车、房产等物品作为抵押,强拿硬要,侵吞相关财产。逐渐形成以康某某为组织者、纠集者,李某某、侯某某为积极参加者,史某某、李某亮、孙某某、邓某某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康某某等人先后多次在兰州、天水、定西、庆阳等地向他人讨要债务,致使多个家庭破碎。
3 10人团伙寻衅滋事敲诈勒索
6月15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以犯罪嫌疑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10名成员提起公诉,案件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起诉书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纠集了被告人保某某、彭某某、万某、陈某某、包某某及武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保某某、彭某某、万某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陈某某、包某某、岳某某为一般参加人员的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被告人王某某、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以暴力、威胁等为手段,攫取不法利益、壮大自身实力,恶意拖欠、抹平他人债务,欺压百姓,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1年12月至2019年6月期间,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酒泉路、雁宁路、广场西口、西固区陶瓷市场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6宗、敲诈勒索罪6宗、诈骗罪2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