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兰州网消息 6月23日下午5时,东岗西路派出所接到报警,有一男子爬上读者大道某工地一塔吊吊臂,以跳塔的方式讨要工资。接到报警后,该所多名民警快速赶到现场,通过与涉事双方数小时沟通,最终达成兰州某建设公司同意支付该男子工程款12.58万元后其自行下塔的协议。随后,该男子在现场收到款项到账的短信提醒后,才从塔吊吊臂上爬下地面。
事后,城关公安分局依据相关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对该男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警方再次提醒,讨要欠款要通过合理合法正常渠道进行,不可采用极端方式扰乱单位秩序,做出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
特约记者 樊奕昕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