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信息兰州网消息 为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提升社区矫正管控质效,日前,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七里河区司法局对西园司法所在册的3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会上,西园司法所首先通报了社区矫正人员马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未请假私自离开管理辖区的情况。七里河分局西园派出所、七里河区司法局分别宣读了给予马某某社区矫正训诫和警告的决定。随后,社区矫正人员马某某在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查,对自己擅自离开居住地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保证今后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按期解除矫正。
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以案释法,深化教育引导,提醒所有社区矫正人员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日常管理规定。并逐条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考核、奖惩、矫正、撤销缓刑或假释、收监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等法律条文。
社区矫正人员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通过立足社区矫正人员的严格管理,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进一步推动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实现了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初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