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白银市、天水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武威市、临夏州、甘南州卫生健康委: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关于继续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国卫人才便函〔2020〕52号)及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0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2020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我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优先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等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本年度国家下达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指标共计180个,覆盖全省3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及招聘条件
按照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8〕144号)要求的岗位设置及招聘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要求,我省“两州一县”等贫困地区,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对象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工作任务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人社部门制定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组织开展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市州要于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二)县级卫生健康局要会同人社部门制订并实施县域内特岗全科医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统筹配置县域内特岗全科医生,要优先保证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特岗全科医生,优化整合县域内全科医生队伍。指导、督促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对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工作。同时,县卫生健康局要协调县级医院(合同签订主体)为特岗医生购买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
(三)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推进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安排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对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由省卫生健康委颁发《基层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工资性收入每年不低于6万元。
(三)各市州要于7月15日前将《各市州(县区)工作联络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在工作实施过程中,请各地及时将工作经验、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向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反馈。招聘工作结束后,各市州卫生健康委要督促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局抓紧与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签订合同,并尽快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同时,各市州要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周内以正式文件将招聘工作总结、《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和《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汇总统计表》(见附件4)等有关材料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联系人:周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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