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遛犬,当场处罚警告!
民警对不文明遛犬的市民进行处罚
信息兰州网消息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近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活动,曝光不文明典型案例及处罚结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1 实行弹性工作制 加大巡查力度
记者从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结合疫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际需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实行弹性工作制,组织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队,每天8时至10时、19时至21时,在黄河风情线沿线、市民公园及党政办公区周边区域、大型小区、公共绿地等地段开展巡查,宣传依法文明养犬,劝阻不文明养犬行为,督促养犬人给犬只免疫登记办证。各区县养犬管理联合执法队也根据辖区实际,在重点区域、路段开展巡逻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连日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联合城管、住建、辖区派出所,在盐场路水岸华庭小区、城关区铁路小区、七里河区银滩花园小区、西固区石化设计院小区等10个小区,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
2 捕捉安置流浪犬 净化城区环境
针对犬只免疫登记办证情况,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犬类管理科科长蓝萍介绍说,目前犬类管理科已设立27家犬只免疫办证点,今年截至目前,已办理养犬登记证1925个,但这与全市实际拥有犬只数量差距很大。在此,呼吁养犬市民抓紧办理犬只免疫登记,对不及时办证的,执法部门也将加大督查力度。
据蓝萍介绍,今年以来,犬类管理科组织城管执法部门、黄河风情线执法支队加强对辖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的流浪犬巡查捕捉力度,截至目前共捕捉流浪犬3969只。
3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7月20日,城关公安分局青白石派出所社区民警联合碧桂园物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民警向群众普及了《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关于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的规定,并对城关区(养犬严格管理区)不能饲养的30余种大型烈犬品种做了具体介绍。此外,民警还根据居民们养犬带来的扰民、粪便污染、可能伤人等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出谋划策。
民警罗树槐告诉记者,若养犬人的行为伤害到了他人,公安机关会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后,对于遛狗不拴绳、随地大小便且不清理、半夜犬吠扰民、犬只追赶惊吓路人等不文明行为,派出所将进行重点整治。
东岗西路派出所也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安排社区民警、辅警在小区粘贴文明养犬宣传画,向小区居民发放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让养犬市民掌握科学养犬基础知识,并提升社区养犬市民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的意识以及养犬证的办理流程。
4 对不文明遛犬行为当场处罚警告
随着盛夏到来,很多市民和游客选择到城区黄河沿岸或户外避暑纳凉,不文明遛犬行为也时有发生。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联合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等相关管理部门,开展不文明遛犬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不文明遛犬行为现场作出处罚警告。
7月14日,红山根一村孙某饲养的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民警接到举报后当场进行处罚警告;7月16日,红山根西村曾某某外出遛犬未牵狗绳,民警发现后当场处罚警告;7月16日,民警在红山根东路三角花园附近,发现包某遛犬未牵狗绳,当场处罚警告;7月17日,红山根三村市场的陈某某未牵狗绳,民警当场处罚警告。
文明养犬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也是每个养犬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提醒养犬居民,争做文明养犬人,营造美丽和谐的居住环境,为文明城市建设尽一份力量。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