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行 后缴费 甘肃省高速公路ETC储值卡可转为记账卡
信息兰州网消息 8月5日记者从甘肃省公路局了解到,为全面实现我省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ETC客户使用体验度,有效解决储值卡充值不便及余额不足通行人工车道无法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等问题,即日起我省发行的行业ETC储值卡需转换为记账卡。
据介绍,原先用户使用的ETC储值卡需要先充值、圈存后才能正常通行高速,缴纳车辆通行费;转换为记账卡之后,则可以先通行后付费,无需充值圈存等步骤,更加方便快捷。
据悉,此次转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凡在我省高速公路局管辖的自营网点办理(除银行办理的RTC卡),具有储值功能的ETC(卡编号为620116012210或620115012210开头),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转换。
线上方式:通过搜索“甘肃高速e付”微信小程序,选择“邮寄”或“网点自提”的方式对行业储值卡进行转换(办理合作银行暂时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甘肃银行,其他合作银行后续将陆续上线)。
线下方式:前往我省31个ETC自营服务网点进行现场注销后选择相应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记账卡;选择就近合作银行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信联社、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对原行业储值卡现场注销,注销后立即办理合作银行记账卡。
通讯员 王珘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谭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