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增设特等奖

2020-08-23 10:29

信息兰州网消息 8月21日,记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我省修改了《甘肃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内容,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增设特等奖,每年授奖数量不超过二项,可以空缺。

据了解,奖项提名仅限于在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甘肃省科技进步奖三类奖中提名特等奖。2020年度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提名工作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各提名主体仅限提名1项特等奖,由2名以上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或科技功臣提名本人所熟悉专业领域的项目。提名省自然科学特等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超过5人;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特等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超过6人;提名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超过20人,完成单位不超过12个。

此外,提名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是2019年12月31日之前在省级或国内同等机构完成登记的科技成果。未直接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或完成人,提名特等奖的项目不参加其他奖励等级的评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