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导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
执法人员劝导市民文明养犬 杨晟途摄
创建文明城市我们在行动
信息兰州网消息 文明规范养犬,既是道德上的约束,更有法制上的要求,反映的是市民的文明素养。为有力解决城区流浪犬患、规范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以全面提升犬只管理水平,自上周五以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市城管委和市公安局部署,在全区集中开展不文明养犬和流浪犬只捕捉行动。与此同时,七里河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各自辖区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与辖区街道派出所全面配合,重点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区域流浪犬进行巡查抓捕,重点整治流浪犬只伤人和扰民等情况。
针对市民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在每日8至10时和19至21时市民遛犬高峰期,对所在辖区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严格按照《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针对未牵绳遛犬的,一律按照流浪犬进行捕捉;对于“无证犬只”的所有人,依法进行处罚;对于私自饲养“禁养犬只”的所有人,对其犬只进行没收,并对个人进行处罚;对犬只粪便清理不及时的,督促当事人立即清理,并对其进行教育。
城市管理局坚持“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尊重不养犬人的合法权益”原则,通过在小区楼院、学校、公园开展广泛宣传,在公共场所张贴标识,开辟宣传新阵地,有效提高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3天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近200次。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的是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该局将继续加强犬只管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整治行动,营造依法文明养犬氛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为规范辖区居民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辖区居民养犬工作,连日来,七里河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在各自辖区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8月27日下午,七里河公安分局敦煌路派出所民警辅警在辖区居民小区、办公楼院、广场街道等地张贴文明养犬海报、发放彩页等宣传材料,现场讲解公安机关开展犬只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强调无证养犬、违规遛犬、违规携犬出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普及文明养犬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犬只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养犬居民人人知晓养犬规定,实行文明养犬。8月28日上午,七里河公安分局西站派出所组织民辅警与七里河区城市执法局工作人员在西站大十字开展以"文明养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西站派出所民辅警张贴文明养犬海报、发放宣传材料,并在现场给予群众讲解,普及文明养犬知识。同时,西园派出所、建兰路派出所、龚家湾派出所、晏家坪派出所、八里窑派出所、阿干派出所在各自辖区开展以“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据了解,七里河公安分局通过组织各派出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犬只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将促进辖区犬只管理进一步规范有序,营造了人人参与、共创文明的浓厚氛围。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晟途 记者 伊晓明 特约记者 王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