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公告

2020-09-29 09:44

兰州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

广大参保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9号)文件精神,从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市社保中心已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在兰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兰州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公布,请广大参保人员及时登录查询,如在公布名单中查询到本人信息,请及时到兰州银行各营业网点就近申请,以便我中心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给您。如在公布名单中未查询到本人信息,请前往市社保中心综合受理区(南关十字民安大厦3楼)或拨打电话:17752101921咨询。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网上查询平台:

兰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lanzhou.gov.cn/)

兰州银行官网(http://www.lzbank.com/)

兰州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lanzhoushebao)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17752101921

兰州银行客服热线 96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