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岗前培训每人补贴500元
信息兰州网消息 10月1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含安全技能培训)的企业职工给予每人500元补贴。对企业免费组织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岗培训、脱产培训等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训补贴。
据了解,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培训项目的,符合条件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不包含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获奖人员奖金和工杂等费用。规模以上或吸纳就业人数百人以上企业自行组织职工参加培训;中小微企业由本行业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也可由行业协会组织或企业自行联合申请,依托符合条件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并与培训单位签订《培训协议》。
对于当年度已享受省人社厅“展翅行动”的,不再执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对开展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术技能知识更新培训的,原则上补贴标准不高于以上等级补贴标准的70%。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的员工在岗培训没有纳入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相关专业等的,按岗前培训标准执行。各类企业农村户籍的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在已公布的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按照实际情况,提高通用职业素质、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创业培训、十大生态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就业技能培训和技术含量高、实训耗材量大的培训补贴标准,可在我市公布的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朱浩源